這兩天的媒體新聞很熱心的聚焦在法務部長王清峰對死刑存廢與否的發言,於是八八水災的後續發展、馬總統推動的ECFA簽署又被置之腦後了。這中間是否有什麼陰謀論存在?我想會出現在這個部落格的讀者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大家不妨想想。

 要探討死刑存廢?我不認為這是現在台灣大眾有能力做出決定的一個議題。一個國家是否保有「死刑」這項刑罰,與它的文明程度沒有必然關係;但是一個國家如果已經廢除了死刑,那麼這個國家的公民政治勢必已經處於相當成熟的境地。然而如果一個政府你打算拿「通過廢除死刑」當做政績,表示在自己任內、所治理的國家有良好的民主機制,那就非常荒謬,而且倒因為果了。

 由於「死刑存廢」是個正反兩方意見分歧,而且需要強烈價值觀論證的討論。這兩者之間沒有所謂的對錯,只有是否適合這個國家的當前狀態;用更淺白的話來說,我相信在某些北歐國家要通過廢除死刑是相對容易的事,但如果是在阿拉伯世界國家,恐怕再等二十年都很難看到有哪位政務大臣「斗膽」提出要廢死刑的政策。

 因此現在推動死刑適不適宜?我雖然是法律背景出身,但是我更傾向要從社會大眾的觀感切入(有人說「大眾可能是盲目的」--那塑造出這個盲目的環境,身為相對高知識分子的你我都有責任);而今天一位法務部長過早的丟出一個還不被多數民眾接受的改革方案,只能說他依舊離市井小民的心聲太遠,這也是當前執政團隊的通病。

 我也在這次事件裡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有位部落客他提出個人觀點是贊成廢除死刑,然而持了一個相對比較軟弱的主張(不可回復性):

這道理很簡單也很奇怪
台灣民眾明明對於司法檢調人員的信任程度極低
動不動就有人喊司法已死
不知道為甚麼當談到死刑的時候
大家都爭先恐後地要付與司法檢調人員合法殺人的權力
這對我來說真的是完全矛盾的
可能台灣真的是很落後野蠻又嗜血的地方吧

抓錯了冤獄了判錯了
可以賠錢
但要是殺錯人了呢?
殺錯人了怎麼辦?
在司法天天都有可能死掉的台灣
難道這個問題大家都不用考慮嗎?

 有趣的不是這個論點先天上的漏洞,譬如:要減少冤獄應是從司法改革著手、而非廢除死刑這種淪為救濟補鍋的手段…。而是這位網友如果真的對於生命一遭抹煞就不可回復這麼重視,但之前在通過美國牛隻內臟進口時,卻又高聲疾呼:「牛肉的風險很低」云云;但是在台灣一個死刑犯往往要超過十年的時間才會三審定讞,吃口帶有致病變異蛋白或高濃度荷爾蒙的美國牛肉,對人體造成的不可回復傷害豈不更高?甚至還高過發生冤獄的比例……。面對這種前後矛盾的論證,我想了很久也不明白。但打開電視新聞,有更多名嘴、政客在節目裡大鳴大放此類的論證,邏輯清楚的觀眾可能就看得更頭痛了!

(大家不妨看看現在用「人命關天」主張廢除死刑的那群人;當初在美國牛肉進口案件時,他們又是怎樣的嘴臉?人命在這些人口中大概只是挑動民粹情感的工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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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山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