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作者:李永展(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常務理事)
 
 1971 年2月2日,來自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薩爾簽署了一個旨在保護及永續利用全球濕地的公約──《關於特別是水禽棲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簡稱濕地公約),該公約於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至2006年年底,有153個締約方。濕地公約將濕地定義為:不論天然或人工、永久或暫時,由靜水或流水、淡水或鹹水的沼澤地、泥沼地、泥炭地或水域所構成的地區,并包括低潮時水深在六公尺以內的海域。
 
 濕地是地球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森林、海洋一起被稱為全球三大生態系。濕地的生態功能越來越受到重視,因為濕地具有強大的沈積及淨化作用,當流水進入濕地後,各種物質隨水流緩慢而沈積,成為濕地植物的養料,其中的有毒物質會被迅速分解。濕地物種十分豐富,生物多樣性中蘊藏著豐富的自然及遺傳資源,也具有重要的景觀及生態旅遊價值。濕地含有大量的水,在水的生態循環中具有重要作用,可容納地下水、調節地表徑流,對防止乾旱和洪澇有重要影響;濕地也可以保護海岸、防止侵蝕,濕地植物(例如紅樹林)同時還有防風作用。以濕地處理廢水和污水是一項試煉人類和生態系之間夥伴關係的策略性概念,而可處理廢污水的自然濕地可能是水源、蓄水池、或許多化學物質的傳送器。
 
 為了提高人們保護濕地的意識,1996年3月濕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決定,從1997年起,將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2007 年世界濕地日的主題是「為了明日的魚類?」(Fish for tomorrow?),主要在探討日漸枯竭的漁業資源,希望全球體認到:
 
 * 依賴魚類為主要動物營養源的十億人口之需求。
 * 全球漁業中有75%的重要商業海域及大部份內陸水域魚類有過漁或在生物界限下被捕撈的現象,而且在濕地生態系的不永續水產養殖也日益受到關注。
 * 內陸及海岸濕地在各個場域(從大的商業漁場到生計為主的漁夫;從野生、掠奪式的漁場到養殖漁場)中支持魚類及漁場、海岸濕地扮演海生物種產卵及養育地區的關鍵角色、以及支持漁場及濕地生態系的有效管理等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 153個締約方同意濕地公約在2005年11月通過的有關漁場保育、生產及永續利用的決議及簽署之指導原則,以建立並維持永續的濕地漁場。

 全球濕地面積大約有573萬平方公里,佔地球面積約6%,而台灣四面環海,也擁有20多處、面積近一萬公頃的濕地,雖然歷年來數量的變化尚未有完整的調查報告,但顯而易見的是,這些濕地生態正面臨不斷累積且難以承受的質量共退化的威脅:在質方面,主要是廢水、廢土及垃圾的排放與堆放,雖然濕地具有淨化水質能力,但需視該濕地植被型態與密集度而定,過度的污染可能影響濕地中之植被及動物物種的生存;而在量的方面,主要是工業區開發的壓力,此種完全改變的「發展」型態問題,是一般民眾、環保團體與政府部門最關心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因為開發與保育各有其效益與成本。
 
 漁村發展及濕地保育也是互動的,過多的漁港及漁村建設,只會破壞沿海濕地生態,而過多的漁港建設,如果缺乏妥善的營運管理,以及未能遵守國際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的約束,只會形成漁船塞滿港口,不只浪費公帑,更挪用了可作為濕地的海岸地區。
 
 台灣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靠海吃海的常民生活,早已發展出特殊的漁村文化,這些豐富的漁村文化卻因過漁、漁村人口減少及海洋資源短缺而逐漸凋敝。除了保護並復育海洋資源,如何重建漁村產業及文化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特別是在台灣加入WTO後,後工業化、少子高齡及人口外移等問題日益嚴重,再加上水域污染所導致的海洋資源耗竭,更需關心海洋生態、漁村生計者的投入。
 
 在營建署透過「國家重要濕地」的評選工作,預計在2007年2月2日世界濕地日,向全國及全球宣告評選出來的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的同時,或許我們應該深思的是,我們究竟要怎樣濕地?是要將濕地(wetland)視為亳無價值的垃圾地(wasteland)?還是具有豐富生態資源的財富地(wealthland)?透過世界濕地日,衷心希望國人能重新(從心)認識濕地,讓它成為保護人類生計、維護物種生存、及永續地球生命的三生利器。
 
 原文連結

 * * *

編按:曾經到過新加坡北側的 Sungei Buloh Wetlands Reserve 國家濕地保留區,可搭地鐵到Kranji站轉公車(周末才有班次直達園區門口)約十五分鐘抵達。1986年的規劃佔地約86公頃,爾後不斷擴張,目前園區範圍已達130公頃以上,漫步在其中,我可以想像或許好久好久之前,北台灣的淡水也有過類似的景觀吧!當一個佔地遠小於我們的國家都可以劃分出這麼充裕的自然保育空間,那我們呢?



 Sit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鐵山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