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名品牌Anya Hindmarch在全球各地推出限量環保購物袋至今已逾一個月,有人早就在質疑,把「環保」這檔事弄到這般商業氣息薰天到底該不該?

 其實環境保護與公共建設的推動本來就是與人們的福利相結合的,我從不排斥由一個營利的機構來處理各項資源永續的規劃,現實面而言,目前的人類也只能這麼去作。大家不妨想想環境保護本身最終的訴求是什麼?讓我們有新鮮的空氣、澄淨的水源、蓊鬱的森林、蔚藍的天空、生生不息的物種,描繪出一片適合人們生存的藍圖,姑且稱呼它為翡翠森林吧!(咩!)而這正是一種人們所追求的「大利」(公共利益),他並非立時可見的一種效應,需要長時間的投資,等待慢慢發酵。

 那麼人人有錢賺算不算一種大利呢?我想這是許多人(包括我自己)在資本主義社會下不得不承認的前提,如果說在追逐利益的本旨下,同時又(表像式的)推動環保,該如何論定這樣的行為?我們可以從形而上來思考這個問題,借用「北京法源寺」裡康有為與方丈的對話為引,「發善念卻成惡果,與發惡念卻成善果」,究竟何者才算成就了善事?

 如果從刑事法學角度思考,沒有犯罪意圖的行為,根本就不該構成犯罪(主觀構成要件不該當),雖然我們司法實務上無從辨認當事人真意究竟為何,體系上確是如此認定的。但這樣的理論操作似乎只能認定「一項為了鼓勵環保所推行的政策,反而造成環境更大的汙染,是不該被苛責的」。反向推論回去,「一項本旨上是為了賺大錢(假如有人認為這與環保理念背道而馳的話;毋寧說這僅是與環保無關的目的)的行為,反而無心插柳的讓更多人開始使用購物袋」,是否同樣不該被稱讚?

 就邏輯學而言,上述論證是無法反向操作而驗證為真的。

 心靈不是一絲不苟的邏輯智慧機器人,我們靈魂裡存在著不同的價值觀,影響了迥異的個性、和每個下決定的片刻;最後我想引述一段梭巴仁波切的話作為柔軟的結論,「現在我們供燈,累積了廣大的功德。…即使我們的心如此任性,很難有純淨的發心,甚至於動機是貪執現世、瞋心、無明、三毒的心,完全是不善的發心,不過,只要供養的對象是佛,就會得到不可思議的利益。…好比許多卡車從一座巨大的高山取走石頭,破壞了那座山的一部份,不過,那座山其餘的部份還在,凡是供佛所累積的功德,都像這樣。甚至是邪見、瞋心也不能完全毀掉它…」。

 這又是一個全然不同的觀點,以慈悲的心念來看待別人的所作所為,比起一味的仇視某種商業手法,或許崇尚綠色自然的我們,也該尋找一個與理念不同的對方互相溝通的管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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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山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