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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看電影的朋友對於標題一定不陌生,每當劇中人遭到重大危難時吶喊的十大片語,「Do Something!!」絕對可以排到前三名;這樣揪心的字眼,我們台灣人已經喊了無數遍,您,聽見了嗎?

 西元2009年的8月8號,是暨1999年的9月21號之後,又一個讓人不願再經歷的日子,究竟是天災、或者人禍?此時此刻沒必要去追究「前朝」甚至「前前朝」的責任,而這樣的追究往往也是不切實際、緣木求魚;因為政黨政治之下,「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執政當局,可以擺脫前人留給他的爛攤子,可以避免在野黨的扞格。

 因此人民用選票是要選出「解決問題」的官員,而非看位居高位者陪人民一起「抱怨問題」。如果你不能解決以前人做不好的事情還罷了,甚至連安撫人民都做不到,那要你何用?

 很遺憾的,現在政府不僅立法院擁有過半席次,在全台地方基層首長也佔據了大量位置,可以說是從台灣總統正式民選之後的頭一遭,在資源如此雄厚,為什麼民怨仍然四起?難道人民吃飽沒事幹喜歡跟你嘔氣嗎?今天是八八水災後一個月,一切都已經漸漸落定,重建的漫長路途才要開始。

 如果讀者願意的話,我們大家走一趟時光隧道:

1.中央發佈警報

發布時間:98年8月6日17:00  報 別:第1報
農委會發布91條土石流黃色警戒
發布91條土石流黃色警戒,分布於桃園縣復興鄉、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及苗栗縣卓蘭鎮、泰安鄉等3縣5鄉鎮28村里,地方政府應進行疏散避難勸告,必要時請提早進行疏散避難。

 早在8月6日開始,就已經發佈了各偏遠鄉鎮的土石流警告,並且要求各地方政府應進行疏散。隨後到了8月7號第五次警告時,整個警戒區域已經大幅擴大為11縣29鄉鎮123村里。

發布時間: 98年8月7日17:00  報別:第5報
農委會發布157條土石流紅色警戒
發布157條土石流紅色警戒,分布於台中縣和平鄉自由村,南投縣信義鄉自強村、明德村、豐丘村、羅娜村,屏東縣三地門鄉口社村、安坡村、青山村,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老庄里,泰安鄉八卦村、士林村、中興村、清安村、象鼻村、錦水村,獅潭鄉竹木村、新豐村、豐林村,桃園縣復興鄉三民村、三光村、長興村、奎輝村、高義村、華陵村、義盛村、澤仁村、霞雲村、羅浮村,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村、樟湖村,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花園村、桃山村,尖石鄉玉峰村、秀巒村、梅花村、新樂村、嘉樂村、錦屏村,橫山鄉大肚村、內灣村、南昌村、橫山村,嘉義縣大埔鄉永樂村,中埔鄉石弄村、東興村,竹崎鄉內埔村、文峰村、光華村、桃源村、塘興村、緞繻村,阿里山鄉里佳村、來吉村、達邦村、樂野村、豐山村,梅山鄉太和村、瑞里村、龍眼村,番路鄉公田村、公興村、觸口村等8縣17 鄉64村,地方政府得依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發布312條土石流黃色警戒,分布於11縣29鄉鎮123村里,地方政府應進行疏散避難勸告,必要時請提早進行疏散避難。

 這條訊息到了隔日8月9日凌晨五點,更大幅膨脹到12縣42鄉129村需要撤離!

 稍微有點理智的人都可以看出這種警告訓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你我大家都是從小看颱風長大,什麼時候曾在電視上看過因為颱風要來,一次幾萬個人在撤離的?只有美國卡崔娜風災的時候有過這種壯觀情景。因此地方政府真的有辦法分辨出這些警告究竟是屬於訓示性質、還是命令性質嗎?倘若只是單純訓示,並無強制執行效力,偉大的中央政府只要動動嘴巴說「我早就叫你撤離了嘛~」就想逃避責任,這和神棍有什麼不同?

 退一步言,在98年8月7日下午的第五次警告中,甚至沒看到媒體集中火力報導的「小林村」出現在名單中,在這種時空背景下,能夠大言不慚說出:「這次傷亡是因為災民不肯撤離所導致…」還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先生,你是第一位。

 引用PTT的snowgrace板友的聲明:

轉述一個老家在山地門的同事的不爽,現在他在屏東幫他的親戚處理後事。

他八月八日在台北,八月九日馬上趕回老家,剛剛他打電話來問跟我交代一些工作上的事(幹我感動的快哭了,阿達你別管工作了,多陪陪家人吧。),不過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幹譙,關於這件事,我非常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忿怒:

我們沒有不撤!我們是撤不了!而且沒有人來幫我們撤!這次村長接到的撤村通知並沒有特別晚,但是沒有人來接我們,你要村民開小客車下山嗎?馬路已經變成河流了要怎麼開?整個村裡面可以發動的車不到十輛,我們要怎麼撤?還是穿雨衣走路下山?而且訊息亂七八糟,一下子說路斷了,要我們留守,一下子說快逃,沒有一個明確的消息告訴我們路到底有沒有坍塌?誰敢走?…看到那麼大的雨我們就知道一定要走了啦!他媽的馬英九你說什麼屁話?說什麼是我們要留下來的?幹!卡車呢?軍用卡車呢?幹桃芝颱風還在下小雨的時候軍用卡車就開到我家門口,幹!這次整片山都崩下來了,半個鳥都沒看到!要我們撤個屁呀?」

我不曉得是不是有特別的其他的冥頑不靈的村莊堅持留守,不過,就我所知,屏東山地門的村民,是想走,但是不知道該怎麼走,也沒有人來接他們。

2.災害發生後的第一時間處理

 這是最讓人火冒三丈的階段,畢竟天災易躲、人禍難防;說真的台灣哪年沒有淹水?哪年沒有發生災情?看看最早的汐止鎮,屏東茄冬鄉的地層下陷區域,許多前例殷鑑不遠。

 在水災釀成大禍後的第一時間,許多新聞媒體鼓譟總統應該比照九二一地震時的方式發佈緊急命令,這點我不能完全同意;理由在於,緊急命令本身有其憲法上的特殊性,如果常態性的發佈,對於人民立法權將造成嚴重的侵蝕,而且若總統本身欠缺自制能力,更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小型戒嚴」恐怖;況且當時尚有「災害防救法」可供憑恃,如果能依照法律解決的問題,我們不必太過期待緊急命令的「神奇效力」。

 重點來了!

 由於災害防救法推動至今,是第一次應用到這麼大型的災難救助上頭,政府官員們是否有沙盤推演過這套法律,確定它真的足以應付這次風災?若答案是「可以」,那麼不發佈緊急命令是一個明智的抉擇;若答案為「否」,那麼就應該當機立斷,發佈緊急命令先終止這套廢物法律的重重限制,等災情過後再重新研討立法,當務之急是完成救災。上述這些工作是應該在災害發生的二十四小時到四十八小時內決定的,我不知道總統、行政院長、或者其他官員有沒有人在做這樣的事情,但是從事後的新聞報導來看,8月9、10兩日恰是總統全省走透透當「大號出氣筒」的日子;因此,整個中央控制系統癱瘓只是剛好而已。[*1]

 綜上所述,在「災害防救法」堪用的前提下,的確毋庸發佈緊急命令來破壞憲政體系,但經過長達十天的時間驗證後,我們這套防災救助的精美法律真的「堪用」嗎?不論是執行法律者的問題,或者法律本身就有瑕疵,最終的結果就是「不能用」,而且導致救災延誤、重建困難;那麼當初不發佈緊急命令的消極不作為就是一項錯誤的決策。

 由於內閣團隊並未在災害發生前,就沙盤推演過救災的整體流程,因此完全沒有警覺到這套防救法的無能為力,我想這並非推諉罪責給前朝就能說得過去的;前人留給你一套爛攤子,你還有緊急命令可以做應變,救災過後再重新修正法律,進而追究上一任執政黨的立法怠惰,這樣幹不是很漂亮嗎?但是馬先生選擇了什麼都不做,好聽一點的講法叫做「消極不作為決定」,說白了則是他根本不知道該做什麼,一切都超乎他的政治智慧所能負荷。甚至講出那種「我參加婚禮的時候,南部並沒有傳出災情…」蠢話,任何人都知道,災害防救不是等到水淹臨頭才開始的,事前演習的重要性是不能取代的。

 那麼在發佈颱風警報期間,那些「應該要做決策的人」到底在做什麼?大家不妨可以看最近的新聞報導,從總統到國防部長、從行政院長到秘書長,自上而下一以貫之,毫無危機意識可言,我就不多說了。

3.風雨停歇後的救災動員
 
 等到災情終於發生,究竟該如何執行搜救的任務?這又是另外一個離譜至極的鬧劇。

 除了不停的宣布「全面投入救災」這句空話之外,我看不到馬先生下了什麼決定;很顯然的,有人忘記他自己現在是什麼角色,他是一艘船的船長,今天這艘船要航行到什麼方向全仰賴他的命令。全面救災可以只是應付媒體的空話,如果你實際上在防災應變中心下達了命令,或許人們還不致於如此憤怒,不過隨著時間分分秒秒過去,該來的國軍救援沒來、照理講早該傳遞到中央的各地災情也石沈大海、…。此時,馬先生仍然本著他的本性:「以不變應萬變」,滿心以為「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事情就不會錯,因為都是別人做錯」。

 在8月9日的清晨,一些平地淹水地區早就可以投入國軍救災兵力了,絕非如中央所說的那樣「天候不適合直升機飛行」,難道只有山區的災民才是災民嗎?況且你可以救的不先救,想等到最後天氣好的時候,再一口氣投入所有人力,這麼相信自己的人力資源統籌能力?如果中央統籌資源有用的話,就不必靠台灣的網路奇蹟,由鄉民們串連來自力救濟了。

 而當時馬先生顯然不知道南部的災情已經如火如荼,他大概要說:「沒有人通知我啊」之類的話,然而身為國家元首,智商可以低(像小布希)、但不該低能到被下屬矇騙;難道他真的認為以台灣這種海島氣候,在一個保守估計有八百毫米雨量的颱風侵襲之下,會沒有半點災情?況且從他的帶衰歷史來看,災情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如果沒有人回報災情,就該當下詢問、並且立即撤換相關的負責人員,關於這點,政府還是「什麼都沒做」。

 此外,當兵時待過實戰部隊的人都知道中華民國國軍是不分假日二十四小時待命的,什麼叫做不分假日?不管父親節晚餐是否要跟岳父去福華飯店吃飯、或者理頭髮、參加婚禮,只要下達命令,就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抵達戰備位置。而這次災情最慘重的南部,正好就是擁有龐大實戰資源的八軍團管轄位置,只要一聲令下,絕對有辦法在半小時內派出軍用卡車馳援平地、丘陵地帶等容易抵達的災區。從救災第一時間所派出的人力數量來看,除了「搞不清楚狀況」之外,我想不出有什麼形容詞。馬先生完全不了解自己可以調動多少人力;這種情況就像是小孩玩大車,不僅自己危險、那台車也難逃車禍的命運。

***

 怨懟的話就此打住,更多的討論我很推薦「王立第二戰研所」這個部落格,作者的三十分鐘內就懂系列讓許多朋友不再輕易上媒體的洋當;而「為何不可原諒」這篇文章跟是說到許多人心坎兒裡。

 最後想給馬先生的幾句話,如果你只想蕭規曹隨的治理一個太平國家,很抱歉,台灣不是適合你的地方,還是回火星去、或者投胎等下世人比較快;不管是從佛教的「末法時代」或基督教「最後審判」的觀點來看,可預見將來的地球上紛爭只會越來越多,台灣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兩大之間難為小」的尷尬處境,百分之八十的居民都懂這個道理,但是我從不後悔出生在這塊土地上,話說我們除了地震、水災、立法院的魑魅魍魎外(怎麼講的這麼恐怖),其實還有更多讓其它朋友稱羨之處;動輒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山美景,佔據全球生物物種2.5%的多樣化生態圈,富有創意的設計人才,屢次在國外拿下影展大獎的編劇導演,甚至最近剛在美國JPF音樂大獎奪得最佳混音、最佳樂團的拷秋勤樂隊

 如果沒有從小到大外在生活環境的種種神奇錯置,我想,要激盪出以上種種火花還真不是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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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多關於緊急命令與災害防救法的性質比較,可以參考這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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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山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