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國語日報/日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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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本會期即將通過「零體罰」的立法,讓習於傳統「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的教師有所忌諱,加上多起因體罰導致高額求償的興訟事件,使保險公司趁勢推出「體罰險」,分擔教師管教的風險。
 
 「體罰險」不但有礙老師檢討管教方法,更無助於學生行為的改善,只是把管教責任商品化,創造保險業的商機。如果教師不努力改變體罰行為,改採合理管教方式,竟以買保險規避因體罰導致學生受到傷害的責任,那是為師者之恥。
 
 面對不愛念書、態度惡劣的學生,教師常有無力感與挫折,體罰是簡單而立即有效的管教方式,卻失去理解學生的機會。遭受體罰的學生大多心存怨恨,當這種嫌隙深化為彼此偏見,師生關係將難以改善。有時,體罰反而讓學生偏差行為加劇,甚至學會以暴易暴。
 
 所謂的問題學生,他們需要的是關愛和被肯定。教師不妨以耐心、傾聽,搭起師生間的橋梁,努力發掘學生的優點並鼓勵他們上進;假以時日,必能導正言行。學生的反應與回饋,若能讓教師樂在教學,又何須買「體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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