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談」非暴力才是文明的教育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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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兒虐事件頻傳,令人痛心。但究竟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潛在案例,更令人憂心。及早發現受虐案例,適時介入保護是當務之急,而非暴力的教育主張,更應全民早日建立共識。

 瑞典是最早立法禁止體罰的國家,一九七九年立法後,瑞典在牛奶盒上刊登文宣,在學校成立諮詢中心,編印手冊廣布各家庭,宣導兒童權利觀念。歷經多年努力,兒童體罰比例確實降低,父母的教養態度也普遍轉變。但社會日趨複雜影響下,近年瑞典的兒虐問題也很嚴重。對此,瑞典除成立兒虐通報系統外,並將不體罰和防止虐待配套宣導,多管齊下來解決問題。這方面經驗值得我們參考。
 
 體罰與虐待雖不是必然關係,但體罰容易演變成虐待,經常體罰不但傷害親子關係,遺留的也多是憤怒、暴力及恐怖威權的印象,很難根本矯正兒童的不良行為。
 
 不體罰不是主張不管教,而是要尋求理性溝通管教方式替代,要傳達的是非暴力的教育精神,以及負責、體諒和自制自律的身教示範。這樣,暴力的負面影響才不會代代複製,離文明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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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頭這篇文章轉錄自國語日報五月二十二日的社論方塊,特別有感觸的原因是,反對體罰多年來,似乎到目前為止成效有限,雖然我升上高中之後幾乎不再有機會因為成績挨板子,上大學後才聽聞很多同學受到的體罰教育花樣百出不可思議,小小的台灣南北差異巨大讓我無法想像。因為在國三時的學校是正處於四處調查不當管教的風聲鶴唳之中,儘管國一國二有些較嚴格的老師可以一節課打斷好幾截教鞭(有些是家長熱心捐贈,有些則是拆解壞掉的木椅子),但是到了準備高中聯考的最後一年,一切都悄悄沉寂下來,除了課後的補習班裡頭,仍可見到拿到不及格考卷在教室後頭站一排領賞的情景之外,漸漸的疼痛、不甘都走入我的回憶。
 
 記得最無力反抗的那陣子,幾個男生挨完鞭子後總喜歡一起背對著老師,大家把紅通通手掌並在一起比較誰腫的大,一邊還硬著頭皮說:「也不怎麼痛嘛!」,似乎表現的越不在意、肉體上的痛苦就隨之減少,偶爾幾位更是「散仙」的朋友還為戲稱手上那些浮起的淤青,形狀剛好是個海南島,我對他說:「幸好不是歐亞大陸。」,旁邊一位地理學的不錯的同學補充:「如果是智利比較慘吧!面積狹長,同樣的受力情形下,會比別的形狀還痛......」
 
 這是我每次聽到有關體罰消息時都會想到的對話,朋友有的去國中畢業後就從軍了、有的不再升學已經成家立業,不知道他們想起之前在補習班的那段日子,感念的有多少?
 
 就我自己而言,過去遭到體罰的經驗所帶來的唯一恩惠,就是讓我反省這整件事情的荒謬,不論是合理的體罰或是不合理的體罰,我都打心底駁斥,原因無他,這真是再野蠻不過、而且毫無道理的行為了!最簡單的矛盾出現在很多主張合理適度體罰的人認為︰「透過不傷害孩子身心的體罰管教,能夠讓他留下對所犯錯誤的教訓,達到使其以後不再犯的目的。」但是如果體罰這麼好用,為什麼大人們做錯事情,大多數的國家並非以此作為人民犯罪時的懲罰方法?(少數國家如新加坡的鞭刑其實也不乏反對聲浪),如果說是因為成年人有足夠的思考能力、能夠自我反省,這無法說服我,畢竟我也已經擁有投票權,但是深知自己其實反躬自省的覺悟並沒有和年幼時有太多的差異,更明顯的例子就是--人是會重複犯錯的動物,不論他的年紀如何。而且如果一位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受到體罰所造成的傷害只會更大不會更小,萬不該接受連大人們都不輕易動用的體罰。
 
 這邊先做個事先聲明,以下我所說的過錯儘量是排除刑事司法上所包括的罪名在內,實際上,孩子們被體罰的事由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國家司法權不干涉的(考試粗心、晚回家、忘記帶東西、出言頂撞師長、服裝不整、看隔壁班一個混帳不爽的意氣之爭...)我所能找到不以體罰來對付大人所犯過錯的原因,最主要的一點便是「他不會乖乖的站著讓你體罰」,因為這樣讓他覺得沒面子,而此種出於人性的尊嚴的反抗,當然在孩子們身上也是存在的,不管是嚴重的體罰或是輕微的體罰,我們完全沒有證據去說:「輕微的體罰對孩子心靈造成的影響不存在、或是是可以回復的。」
 
 因為體罰在根本上而言就是跟隱含上對下、不可反抗的暴力行為,在如今法治的社會中,同樣型態的行為應該只被允許存在於法律上有規定的情形下,方能對人民作出身體權的剝奪或侵害,我無法說服自己「(考試粗心、逗留在網咖晚回家、忘記帶東西、出言頂撞師長、服裝不整、看隔壁班一個混帳不爽的意氣之爭...)」這些讓孩子遭到體罰的事由,他們的惡性等同於刑法上面的種種規定,或許體罰真的很好用、或許他是用最小傷害最短時間達到高收效的高經濟效益管教方法,但是我必須要說,教育孩子不是一種買賣,人們常說教育等同投資,這是指孩子自己投資在自己身上,而非父母視其作商品,今天尋找一個讓他們能夠自己有效反省的管教方法難道不是父母的責任嗎?(拜託,老師不能取代父母在家家庭管教的地位,孩子的爸媽,別再送教鞭讓老師扮黑臉了!)
 
 讓這樣一種暴力色彩濃厚的管教方式存在,很難說服今天我所教的學生,以後如果看到別人做錯事情,同樣的用以暴易暴的方式去處理(路上看到一個人插隊,要是你有把握把他擊倒,你應該直接給他「適當的體罰」嗎?難保你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插隊可不是什麼罪名的現行犯。),如果說體罰這麼好用,我衷心覺得,有些新聞媒體上每天在播報的名人,不管是不小心拿錯了別人的股份、或者是收了不該收的錢,怎麼不去體罰一下呢?或許這樣可以讓他們有所警惕。當然我是不會真的這樣做的,因為就算是老鼠或是水管裡的小強都有尊嚴,在電影Gree Mile裡頭的小灰鼠Mr. Jingle,可比起那位靠裙帶關係當上獄卒的男子有尊嚴多了。
 
 順帶一提,那部電影裡頭的死囚們,也不會受到體罰,最多就是關禁閉室--這是國家規定當人民犯罪時所能剝奪的身體自由權,沒有犯罪的孩童們居然不如一群成年的死刑犯?也難怪我的腦袋一直無法適應這個社會了,我有個山豬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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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純粹是個人觀點,某財團法人X本教育基金會有同樣的理念,然而整個制度運行面上面顯然有所弊端,裡頭的一些重要幹部也疑似有不好的風評傳出,但請大家不要因人廢事,有些該做的行為,不必靠著什麼團體推著你走,我們自己就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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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山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